公交站点命名应遵循以下原则: 合法性、唯一性、便民性、稳定性。 站名应符合地名管理条例,以地名为主。 站名应简单明了,易读、易懂、易记,具有准确的指向作用。 禁止一站多名或多站一名,确保全市范围内不重名。 公交站名原则上不使用商业命名,尤其是商业楼盘、写字楼、商业广场等在开发、招商阶段严禁以其名号命名。